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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物业讲理被拖拽 业主起诉物业侵犯人格权
作者:董妍   发布时间:2010-07-09 15:38:08


    家住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古城的丁某,因踩空地面井盖摔伤找所在小区物业协商赔偿事宜,不料物业将丁某从二楼强行拖拽至一楼,导致丁某身上多出被抓伤且拉扯中胸部裸露,遭到多人围观。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丁某诉北京市某某(首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格权纠纷一案。

    据丁某诉称,2009年3月24日,原告在被告管理的小区内因踩空地面井盖摔伤,事后,原告到被告办公地点协商赔偿事宜。不料,被告以原告影响其工作为由,安排7名员工采取暴力手段将原告从位于二楼的办公室强行拖拽志一楼楼梯口,导致原告身上多出抓痕,并致原告胸部裸露,遭到多人围观,期间长达四小时,直至警方到现场制止。原告作为一名年仅22岁的未婚女性,遭受被告的上述侵权行为,身心均受到莫大的伤害,精神创伤尤为巨大。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裁判。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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