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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纬水电公司原老总涉嫌受贿75余万被起诉
作者:莫雅球 刘云祥 发布时间:2010-07-13 16:23:08
7月13日,湖南省桃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终结的代南斌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正式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请公诉。
代南斌原任湖南华纬水电工程公司总经理,国有事业单位干部。经依法审查查明:1998年至2009年,被告人代南斌利用担任湖南华纬水电工程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韩某、刘某、肖某、张某等九人的13笔贿赂共计人民币75.5万元。 华纬公司职工韩某以感谢代南斌在工程上的“关照”,先后向代南斌行贿42万元。1997年韩某借用了公司设备,承包了深圳市福田广场基坑防渗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代南斌同意韩某不向公司交纳管理费。为感谢代南斌对其工程的照顾,韩某一次性送给代南斌现金5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代南斌收受归己后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2002年华纬公司承包常德市四水厂沅江大堤防渗工程,被告人代南斌决定要韩某作为项目经理承建。2002年至2005年,被告人代南斌以合伙承包分利润的名义从韩某手中共索要30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 刘某2003年从华纬公司分包了常德市防汛大楼工程中钻孔灌注打桩业务。2005年1月,刘豫湘为感谢代南斌为其照顾工程业务和帮忙结算工程尾款,送给代南斌现金1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代南斌收受归己后全部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 2005年至2009年春节前后,华纬公司项目经理肖某为了进公司班子,希望得到被告人代南斌的支持与关照,每年均以拜年名义送给代南斌现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代南斌收受归己后全部用于个人和家庭开支。 2008年春节前某日晚,项目经理张曙光到代南斌家为感谢代南斌在混凝土工程上给予关照送给代南斌8万元现金。被告人代南斌收受归己后,以其妻子梁某的名义在澧县乔家河电站入股集资。 案发后,被告人代南斌已将上述赃款退交检察机关,在被检察机关侦查期间,主动揭发鼎城区水利局原局长徐某某受贿的事实,并查证属实。公诉部门认为,被告人代南斌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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