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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无道偷电缆 无视法律尝苦果
作者:程健   发布时间:2010-07-21 10:36:15


    俗话说“生财有道”,但有梦想发财的年轻人却不走“光明正道”,而铤而走险打起了工地电缆的注意,最终不仅要缴纳罚金还要面临刑事处罚。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件盗窃案件,在被告人投案自首,主动缴纳罚金的基础上,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靖、张茂祥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08年11月10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宋靖、张茂祥伙同王义芝(已判刑)骑摩托车窜至蚌埠市高新区北泰汽配产业园南产业园工地,被告人张茂祥负责在工地外望风,被告人宋靖和王义芝携带断线钳和美工刀从工地园围墙缺口钻入工地内盗割电缆线长约70米,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100元。王义芝作案后正欲逃离现场时被巡逻民警抓获。2009年12月7日,被告人宋靖、张茂祥到蚌埠市铁路公安处东站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靖、张茂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断线钳剪断电缆方式盗窃他人单位电缆,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宋靖、张茂祥犯罪以后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宋靖、张茂祥系初犯且分别主动缴纳罚金,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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