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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王”供出儿子把兄弟 逃跑1年终领刑
作者:褚宁 李海龙 发布时间:2010-07-22 09:08:19
今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结了被告人许某盗窃一案。被告人许某在逃跑1年后,终难逃法网。
2008年9月17日,天津铁路公安处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家住天津市津南区某镇的“破烂王”收购他人盗窃的煤炭。于是,塘沽站公安派出所组织人员将其抓获,并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据“破烂王”供述,他多次收购其儿子以及把兄弟许某等人盗窃的煤炭。 盗窃团伙的成员陆续被抓,而许某仍然在逃。2009年11月19日,天津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在蓟港线巡视时,发现了许某,遂将其抓获。据查证明,被告人许某于2008年8月至9月期间共参与盗窃铁路运输煤炭3起,共计16. 4吨,价值人民币13776元。 经审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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