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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一干部雇亲杀妻被执行死刑
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10-07-22 16:12:26


    盖连华与妻子经常因为一些家庭中的琐事争吵,时间一长,盖连华对妻子这种动不动就发脾气的举动产生了很大积怨,于是他找到自己妻子的堂弟刘学明,刘学明则在他的授意下杀死了盖连华的妻子。为了不引起他人的怀疑,盖连华还让刘学明把其妻子的弟弟也杀了。7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盖连华、刘学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54岁的盖连华捕前系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干部。刘学明今年39岁,案发前他曾在盖连华妻子冯某芬开的一家餐馆打过工。

    经法院审理查明,盖连华因家庭矛盾对妻子和妻弟怀恨在心,遂起意杀害二人。后盖连华与刘学明多次预谋并进行准备。2006年5月22日晚上7点左右,刘学明纠集被告人齐玉良进入石景山区玉泉西街盖连华家中,将盖连华的妻子杀害,随后二人逃离现场。当日8点多,二人再次返回盖连华家中等候盖连华妻弟。当被害人进入该居室时,齐玉良猛击被害人头部,刘学明猛刺被害人颈部,致被害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了解,在开庭审理阶段,盖连华对于检察机关指控其雇凶杀人一事不与认同,而且对法庭举证质证时公诉人宣读的其在公安机关所录的口供也矢口否认,他说那些口供不是其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在他精神状态不是很好的情况下所说的。盖连华在供述时曾说:他们夫妻二人的感情挺好,夫妻偶尔拌嘴打架是很正常的。他对自己的妻子很是照顾,对老人很孝顺,对孩子也很疼爱,且自己是国家机关的干部,为人正直,并能够做到知法、守法,所以根本不会是他让人去杀自己妻子的。他还说:刘学明跟他的妻子有过矛盾,而且他的妻子还欠过刘学明工钱。他和刘学明见面只是亲戚之间的互相往来,双方坐在一起吃吃饭,根本没有让刘学明去杀自己的妻子。

    而刘学明在庭审中供述讲:他与盖连华见面后,盖说冯某芬总是和他打架,盖连华实在受不了冯某芬了,想把冯某芬“干掉”,但是找别人要花20万元,盖连华又知道他等钱用,所以想花5万元让他帮盖连华“干掉”冯某芬。刘学明一开始没有答应,因为他知道杀了人被抓住是要枪毙的,但盖连华对他说不会的,因为冯某芬因房屋拆迁的问题总是去上访,为此得罪了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他要是能杀了冯某芬,不但没人会抓他,反而是为国家“除害”。后来他找到了齐玉良,他对齐玉良说,北京有人欠他钱,让齐跟他去要钱,完事后给1000块钱好处费,齐玉良同意了。2006年5月22日晚上5点左右,他和齐玉良从大兴往石景山走。大约7点25分左右,盖连华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去吧,冯某芬一个人在家洗澡呢,到时给她穿上条裤子,不要怕流血。”挂了电话后,刘学明就带着齐玉良,用盖连华事先给他的家门钥匙进了盖连华家,将冯某芬杀死。后来他们又按照盖连华的旨意,在屋内“守株待兔”将晚些回来的冯某军也杀了。因为盖连华之前和他说过,杀冯某芬不是盖的全部目的,冯某芬被杀了,冯某军肯定会怀疑是盖连华干的,所以也得把冯某军杀了。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盖连华因其作风问题及生活琐事与其妻产生矛盾,并迁怒于妻弟后起意杀人,并纠集被告人刘学明,刘学明纠集齐玉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判决后,盖连华、刘学明均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法院经过审理后,终审维持了一中院做出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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