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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庆元农民为泄私愤放火19次一审被判十年半
作者:范跃红 魏晓靖 吴彪   发布时间:2010-07-23 11:31:35


    22日上午,浙江省庆元县法院第六审判庭座无虚席,该县松源镇坑西村100多名群众早早就赶来旁听同村的徐荣庆放火案。经庆元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个近三年来连续在坑西村村制造19次离奇连环放火案的被告人当庭被法院以放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从2007年下半年起到今年2月1日,庆元县松源镇坑西村的叶其友、陈德华、毛德勇、朱隆水、陈明生、林秀开、陈明宗、陈德良等人的灰房、菇棚、工棚、和房屋连续发生火灾。坑西村离县城不足2公里,就是这样一个不足500人的小村庄在3年不到的时间里连续发生19次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有人相信迷信,说是“天火”、“鬼火”,被迫搬了家,搞的全村人心惶惶。

  到底是“天火”、“鬼火”还是有人故意放火?今年初,刚刚上任的庆元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张祖田决定查个水落石出。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摸底和排查筛选,最终确定为该村村民徐荣庆所为。

  很快,只有小学文化的徐荣庆承认了自己为了报复村里有人讥笑他口吃或与他家有矛盾纠纷,19次放火报复烧村民的菇棚、工棚和房屋的犯罪事实。

  事实上,徐荣庆和村民之间只是一些小纠纷,不少村民早已忘记,但是为什么他会采取这种极端行为来报复呢?村民们认为徐荣庆精神不正常,于是,公安机关对他进行了精神病类鉴定,证实徐荣庆系酒精依赖综合症,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究其原因是徐荣庆心胸狭隘,报复心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荣庆多次以放火手段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他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当庭作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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