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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灭门案开庭 被告人李磊称“只求速死”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10-08-12 16:38:21
今天上午,涉嫌将父母、妻儿等六口人杀害的犯罪嫌疑人李磊被带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李磊当庭表示:“只求速死。”
被告人李磊,男, 1980年12月3日出生,汉族,北京市大兴区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12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检察院当庭指控,被告人李磊因琐事长期对其亲属不满遂起意杀人。李磊于2009年12月23日22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其父家中,持尖刀先后将其妻王某某(殁年32岁)、其妹李某(殁年22岁)、其父李某某、其母向某某(殁年54岁)和其6岁的长子、1岁的次子杀害。李磊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磊因家庭琐事竟故意非法剥夺至亲生命,致六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李磊的刑事责任。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磊承认了自己亲手杀害六位亲人,但没有提到作案原因。他一直表情平静,被问到杀害亲人的过程时也只一两句话作答,很多时候都只表示“不记得了”、“没印象了”,不做任何辩解。在最后陈述时,李磊表示没有什么多说的,称自己“只求速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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