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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江财贸办原主任受贿获刑十年
作者:刘德华 刘延钊   发布时间:2010-08-27 10:31:10


    8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德阳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四川省中江县政府财贸办公室原主任薛宁辉最终因受贿罪获刑十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9月,中江县政府为兑付县供销社股金资金缺口,决定将供销社所属的伍城大厦以1600万元至1700万元出售,时任政府财贸办公室主任的薛宁辉负责对外洽谈出售事宜。经薛宁辉联系,新环联公司愿意出资购买该大厦,并最终以1650万元的价格购得。

  1999年,薛宁辉找到新环联公司的总经理张某,提出想到公司里任职,配套好房子。张某考虑到薛宁辉在该公司购买大厦时确实出过力,而且薛宁辉不能得罪,于是让公司以6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300多平米的别墅让薛宁辉居住,现在该别墅市价至少在200万元以上。

  薛宁辉住进别墅后,并没有到新环联公司上班。2003年,薛宁辉提出了别墅过户要求,张某希望薛宁辉给点钱,但薛宁辉表示自己只有一辆1994年的二手拼装轿车。张某接受了薛宁辉的以车抵房要求,并按薛宁辉的要求将别墅过户到了其亲戚的名下。过了两年,薛宁辉才将该别墅过户到了自己名下。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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