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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客管局原局长宋建星受贿613万 一审获无期
作者:王贵山   发布时间:2010-10-25 11:22:25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贵州省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没收上缴国库。

  宋建星现年50岁,从1995年3月至2008年期间,宋建星先后担任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下属的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客管办)副主任、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兼省客管办主任、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调研员兼省客管办主任、省客运交通管理局(省客管局)局长。在其任职期间,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借机大肆收受他人贿赂达631.3437万元。另外还有近700万元收入说不清来源。

  据了解,宋建星被扣押、冻结的现金、存折、房产等物品共计价值1917万余元、3.5万余美元、4.8万余元港币。法院已查明宋受贿金额631万余元。另外共收受礼金347.23万元、美元1.12万、港币2万元;宋建星能说明来源的合法财产共计223万余元。尚有665万余元、2.4万余元美元、2.8万余元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来源:中国广播网)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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