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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复婚不成杀死“小三”和前妻男友获极刑
作者:王要勤   发布时间:2010-10-26 13:40:14


    33岁的本市无业人员安毅与前妻复婚不成迁怒他人,先后杀害并致二人死亡。今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二中院将安毅等罪犯验明正身后执行死刑。

    安毅婚后结识了女子王某某并产生婚外情。2006年6月王某某给其妻子张某的母亲打电话,称怀了安毅的孩子,2008年1月安毅与张某协议离婚。后安毅想复婚,但张某不同意。为此,安毅怀疑张某另有男友,便通过查张某手机号码、雇佣私人侦探跟踪等方式,得知张某结交了男子王某。后因与张某复婚不成,安毅即迁怒于女友王某某和前妻的男友王某二人。2008年9月20日10时许,安毅借故将王某某带至事先租好的朝阳区一房间内,趁王某某不备用事先准备的望远镜的绳子猛勒王某某颈部,致王某某死亡。次日10时许,安毅来到位于丰台区王某租住处,谎称是送快递骗入王某的房间。后安毅用随身携带的尖刀猛扎王某身体数刀,致王某死亡。安毅将王某杀死后欲自杀,恰遇张某至此,张某报警后公安人员将安毅当场抓获归案。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安毅因复婚不成而迁怒他人,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据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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