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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图片被诉擅用“虎头门钹” 新华书店成被告
作者:励小康 王要勤 发布时间:2010-11-02 09:51:52
认为图片“虎头门钹”著作权被侵犯,摄影师陆某分别将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与山西经济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及南京大学出版社告上法庭。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这三起案件。
陆某诉称,2010年6至9月,自己在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处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山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晋商》的封面、封底和扉页,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图说中国民俗艺术》及其他七本“图说中国传统艺术丛书”的页码位置,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百年黄昏:回到戊戌变法历史现场》封面、封底、扉页、目录页及页码处均使用了图片“虎头门钹”。经仔细对比,该图片是自己拍摄的作品。上述三家出版社在使用图片时没有注明作品来源、作者姓名,也没有向著作权人支付相应报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分别与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构成共同侵权,故请求判令北京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有限公司停止销售使用“虎头门钹”图片的图书,出版社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三案共同赔偿损失3万余元。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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