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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港北区原卫生局长受贿八万被判五年
作者:苏勇强 何献华 发布时间:2010-11-08 10:59:01
利用担任卫生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在职务变迁、医疗器械和药品供应、货款结算、工程招标等方面获取利益,并从中大肆受贿共80800元。日前,广西贵港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贵港市港北区卫生局原局长周现慰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至2009年,被告周某接受三名下属请托,使他们或成功升任乡卫生院院长,或调任经济效益好的卫生院院长等职务,并收受三人的“感谢费”共20000元;帮助广西某药业有限公司营销员卢某获得了向当地乡镇卫生院供应药品的业务, 7次收受卢某以过春节、中秋节名义所送“利市”共计24800元;为广西某医疗器械销售商获得为当地卫生院供应器材和耗材业务,两次收受该销售商袁某的春节“红包”共5000元;帮助某建筑工头承揽某卫生院建设工程,收受包工头钟某送的“好处费”3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到案后能主动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全部退出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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