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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74万余元 丰台房管中心一核算员获刑
作者:刘泽   发布时间:2010-11-10 14:34:37


    原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供暖设备服务所核算员程蕾涉嫌贪污单位公款,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本网今日获刑,北京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程蕾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九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间,程蕾伙同田春友,利用程蕾负责丰台供暖所所属锅炉房采购天燃气的职务便利,将该所5张共计74万余元的转账支票私自兑换现金,并将现金据为己有。后程蕾伙同田春友制作燃气公司假缴费凭证,开具发票交单位平帐。

    一审法院判决后,程蕾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程蕾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程蕾具有自首情节并在案发前退还全部赃款,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予以减轻处罚。一审法院所作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裁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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