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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莫名“易主” 年迈婆婆向儿媳索赔
作者:王敏   发布时间:2010-11-29 14:59:05


    七旬老太本应颐养天年,却因两张存单与儿媳打起了官司。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所有权纠纷案。

    孔老太诉称,她有两张存款单一直由儿子保管。去年4月儿子因病去世后,儿媳妇英子以赡养为名将她接去同住,但在孔老太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存单改到了自己名下。去年8月,英子将老太送回老宅,拒绝继续赡养。孔老太认为英子骗取存款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英子返还存款11万元。庭审中,英子主张以孔老太名义开的存单实际上是其丈夫生前的工资收入,不是孔老太的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孔老太原有两笔存款,其中4万元是2008年原单转存,7万元是2008年新存入。09年8月初,娟子持张老太身份证将两张存单提前支取并转存在自己名下。当月中旬,孔老太被送回老宅。

    法院认为,虽然儿媳娟子在与孔老太一起生活期间将两笔存单转入自己名下,但不能改变孔老太对该存款享有的所有权性质。娟子辩称该存款为丈夫生前工资收入,未提交合法有效证据。最终,法院判令娟子返还孔老太存款11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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