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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受贿案开审
作者:傅召平 发布时间:2010-12-01 09:00:24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11月30日对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9年,被告人程海波在担任岳阳市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及湖南省农业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弟程海良、其子程高,先后收受李某等19人所送现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程海波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程海良、程高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故对3名被告人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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