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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水泥板砸坏宝马车 违规停车大厦拒赔
作者:金薇 发布时间:2010-12-02 16:03:12
宝马车被高空坠落的水泥板砸坏,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北京市隆福大厦承担李某机动车损害的损失88543元。
原告诉称,原告与被保险人李某2009年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车辆系车牌尾号为M330的宝马轿车。2010年1月17日,李某将该宝马轿车停放在北京市隆福大厦楼下,当日17时10分许,发现汽车被高空坠落的物品(经查,为被告北京市隆福大厦外墙立面中一块长150CM、宽50CM的水泥板)砸坏,致使该宝马车的后备箱及后挡风玻璃等多处受损。李某基于机动车保险合同依程序向原告提出索赔,原告已经向李某赔付保险金额共计88543元并获得相应的代位求偿权。原告认为:被告作为隆福大厦的所有人,对大厦承担着维护、管理义务,被告疏于管理及修缮致使水泥板坠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被告应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北京市隆福大厦承担李某机动车损害的损失88543元。 被告辩称,事故发生地隆福寺街为步行街,禁止车辆进入,大厦下面禁止停放车辆。事故发生后,被告已经告知李某,因其违反规定擅自停车,故车辆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李某当时也表示认可,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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