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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瘾君子”自缅甸运毒回国被判无期徒刑
作者:艾庆平 施芳群   发布时间:2011-03-01 09:46:04


    在机场形迹可疑接受检查,“X”光机火眼金睛,发现男子体内有可疑物阴影,2010年7月10日,企图从缅甸携带毒品入境的重庆石柱无业人员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2月28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长期吸毒的被告人唐某在缅甸国的班撒认识了3名中国人。双方约定3人以1万元好处费为报酬,唐某协助其从缅甸国运输毒品回河南郑州。同年7月9日上午,在缅甸国“和平旅馆”203房间,3人将毒品交给唐某,并让唐某将毒品藏于肛门内乘机回国。唐某将毒品藏好后,从缅甸国回到中国云南省景洪市。次日12时,唐某在西双版纳机场准备登机到河南省郑州市时,被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西双版纳分局民警抓获,从其体内排出疑似毒品,经称量净重284.48克。经鉴定,唐某体内排出物均含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唐某因此被抓获。

    重庆四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明知是毒品而帮助他人走私、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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