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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照进法院每个角落
——隆昌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纪实
作者:赖中一   发布时间:2011-03-07 13:57:51


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
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审判权、执行权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滋生腐败。近年来,四川省隆昌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牢固树立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摆正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的关系,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探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新办法、新路子,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有力地推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一、健全规章制度,使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实现制度化

    该院历届党组均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了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明确院党组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是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联络人大工作。制定了《隆昌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联络工作的通知》、《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制度》,就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还就向人大报告工作、邀请代表视察、回复人大批转信访件等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完善的制度、健全的机制,使该院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拓展联络渠道,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

    “尊敬的各位代表、委员: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2010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33件,审(执)结2893件,结案率98.6%,案件合格率达到 99.9 %,各项主要业务指标同比均有大幅提升。另,2月22日,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这样类似的短信,隆昌县262名人大代表的手机定期都会收到。这是县法院定期通过手机群发方式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的其中一种做法。该院还制定了《“一对一”联络驻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工作制度》,印发《隆昌县人民法院“一对一”联络驻隆市(省)人大代表分工表》,要求部门负责人与所负责联络代表进行经常性沟通联络,使代表、委员对法院、法官的认识更加直观、全面。同时要认真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研究、处理,并明确规定“每年每个联络员至少与对应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2次,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密切联系”。

    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及交办案件,增进信任,争取支持

    对于人大代表所提批评、意见和建议,给予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在要求时限内认真审查,对确属错案或确有差错的,坚决予以纠正;对裁判确无不当的,也书面报告审查结果和理由。

    在2010年隆昌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叶顶杰代表提出《关于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法院及时恢复陈永全、廖世荣与内雄隆昌客运公司股份纠纷案件和佳宴公司土地纠纷案件诉讼审理和判决的建议》的建议案,要求县法院对上述两个案件依法及时恢复审理并对案件依法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裁定中止了诉讼,原因是隆昌县梁宁海及其所开办公司债权债务资产处置领导组正在对梁宁海及其所开办公司进行清资核产,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及便于资产清理的顺利进行,法院对所有涉及梁宁海及其所开办公司的诉讼均中止了审理,债权人没有提起诉讼的,均是通过债权申报登记的途径处理。在收到议案后,隆昌法院迅速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建议案办理小组,落实专人负责。2010年9月8日,该院专门邀请叶顶杰代表到法院,由分管副院长、案件承办人当面向其通报办理结果。叶顶杰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郑重在《隆昌法院人大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写道:从县法院大量的工作中,看到了责任和公正。

    四、邀请代表走进法院,参与案件审理和调解工作,强化监督

    该院坚持开展“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专项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使代表近距离接触法院、了解法院,有效宣传法院工作,进而赢得理解和支持。该项活动内容包括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法院重要会议、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法庭建设、立案大厅建设、信息化建设成果。

    2010年10月11日,该院就在县人大、政协、片区民警、社区代表及新闻媒体监督下,强制执行完毕夏某申请执行李某迁出租用房屋一案,在半日内将隆昌县金鹅镇东新街45号原红叶茶楼腾空交予申请人。该案被执行人李某拒绝履行已生效判决文书法律义务,经多次判后释疑、调解工作后仍无效。在诉讼期间,该被执行人就到中级法院、政协上访,因此本案还存在一定的信访维稳压力。为维护法律权威,县法院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协汇报情况,获得了支持。在执行中,县法院广泛邀请社会各界全程监督执行过程,获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以上只是隆昌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一个缩影,2010年,该院共邀请省县市三级人大代表75人次视察法院、参与审判调解工作,走访人大代表共60人次,邀请市人大代表2名担任人民陪审员兼特邀调解员,县人大代表2名担任廉政监督员,办理人大建议3件,均获代表一致好评,同时,2010年,该院督办联络工作被内江市中级法院表彰为先进。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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