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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拓宽公开审判渠道 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1-03-11 16:26:28
光明网讯(通讯员 蔡勇)
江苏省洪泽县法院一直把司法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通过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敞开法院审判的大门,实现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各环节的透明运作,推动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投诉率显著下降,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有效维护法院的公信形象。
公开立案过程,保障当事人诉权。通过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告知立案要求,讲清楚诉讼相关规定;送达法院审理流程和法定期限通知的同时,告知举证的相关规定及诉讼风险;特别规定不得就实体问题提供倾向性的意见,保证法律适用的权威性。 公开庭审过程,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庭审中法官保持中立形象,注重着装、仪态仪表、言谈举止,彰显法律威严、展现法官风采。所有案件事实必须在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方式解决,法院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参加旁听庭审,推进法院的审判公开。 公开执行程序,维护当事人权益。通过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了执行进展情况、财产调查情况、采取执行措施情况、被执行财产评估、拍卖、变卖情况等手段,让申请人了解执行案件的整个过程,被执行人了解执行标的物被处理状况;书面告知暂缓执行、中止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的原因、条件和程序;公示执行费用和执行款物的交付,保证执行款物的透明。 公开审判监督流程及廉政监督信箱,保证司法公开效果。在送达判决结果与执行结案法律文书的同时,一并送达审判监督须知及廉政监督信箱,加强监督制约,保证法院裁决的公正、公开、公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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