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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一天把命丢 师傅拒赔被拘留
作者:元春华 彭春英 发布时间:2011-03-15 09:25:15
拜师学习手艺仅一天,就发生意外丧生,师傅却却拒绝赔偿,3月14日,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对李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据了解,去年11月的中旬,王某为了让16岁的儿子小良掌握谋生技能,便让他跟着同村的李某拜师,学习木匠手艺。第二天,李某带着王某儿子小良和另外一个徒弟到一农户家开工做事。由于回家路途较远,当晚李某就安排两徒弟在一朋友家住宿,不料倆徒弟住的房间在夜里23时突然着火,王某的儿子小良在火灾中丧生。为此,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损失32万元。 法院认为,王某的儿子小良在李某处做学徒期间,李某有责任提供一定的条件保障王某儿子小良的人身安全,遂判决李某赔偿王某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经济损失21.4万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判决后,双方都没有上诉,但李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期间,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法官几次找到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义务,李某声称:“要钱没有,要人有一个”。 鉴于李某行为已经违反民诉法的相关规定,3月14日,宜黄县法院对李某作出拘留15天的处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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