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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为消费者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发布时间:2011-03-18 13: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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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康)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分赴辖区主要街道、商场等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并向他们发放《消费者维权手册》、《诉讼指南》等法律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图为3月14日该院法官来到辖区一商场为消费者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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