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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农民拐卖儿童逃亡10年后被抓获刑7年
作者:刘燕 陈小清   发布时间:2011-03-18 11:01:26


    福建省仙游县一男子林某,为谋取不义之财,将罪恶的黑手伸向年幼的儿童,导致孩子与父母至今骨肉分离。近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以林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林某系福建省仙游县盖尾镇一农民,1990年在四川省旺苍县城做生意时结识了租住在其隔壁的李某(已被判刑)。后二人共谋由李某出面寻找小男孩再由林某带至福建出卖。1990年10月7日,李某回到家中,以“买糖吃、坐车耍”的手段将邻居之子李文韬(时年五岁)骗至其租住房内。次日,林某、李某二人将李文韬带至福建省仙游县林某的家中。事后,林某以3300元将李文韬卖出,支付了李某来去的车费外,分给了李某现金500元,其余赃款被林某挥霍。1992年11月18日林某因涉嫌拐卖人口罪被旺苍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直在逃,2010年11月9日由福建省仙游县公安局抓捕归案。被拐卖的李文韬至今未下落不明。

    旺苍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哄骗的方式将幼儿出卖,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林某将时年仅五岁的幼儿拐卖后,至今下落不明,应当予以从重处罚,林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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