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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奸智障女 获刑入牢狱
发布时间:2011-03-24 14:13: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海雷 杨文涛)   一个50多岁的老农民,居然打起智障女的歪主意,案发后锒铛入狱。近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王伏龙犯强奸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7年初,王伏龙从滨海来到射阳县临海镇某村做帮工,几月下来,他和当地居民都混熟了,几乎家家都认识。当年8月的一天,他发现当地一户人家有一20多岁的智障女,父母整天在地里劳动,就她一个人在家里,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趁帮工之机借住到这户人家。为了实施这个肮脏计划,王伏龙今天买糖果,明天买水果,在户主的眼里,这人很客气。可户主哪里知道,这些物品其实都是王伏龙买来引诱智障女的诱饵。由于该智障女的智障较为严重,因此无辨别是非的能力。王伏龙在用钱和糖果的引诱哄骗下,从2007年8月至2011年11月,对该智障女实施奸淫6次,直至案发后。

    被告人王伏龙承认自己与智障女多次发生性关系,但矢口否认自己是强奸,声称自己是花钱,至多算是嫖娼行为。后经司法鉴定:该女精神发育重度迟滞,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伏龙明知该女患有精神疾病,对其多次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我国《刑法》第236条第1款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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