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太康法院公正办案 原被告牵手赠锦旗
发布时间:2011-03-25 11:29:29
![]() 赠旗现场
光明网讯(通讯员 胡晓瑜 刘启)
3月24日,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法院,在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中,将饱含谢意的两面锦旗送给该院清集法庭的法官们。几个月前一见面就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如今成了朋友。
2009年9月的一天,孙先生驾驶一辆小轿车不慎将正常行驶的王女士撞伤,致使王女士蒙受经济损失。因为车辆保险理赔中意见分歧,王女士不能及时得到应有的赔偿,从而酿成诉讼。起诉时双方情绪激动,见面非吵即闹,使调解工作无法进行。承办法官们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审查各自提供的证据后,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28222.46 元。此判决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被告主动及时履行全部义务,双方握手言和,并商定一起向法官赠旗以表谢意。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