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连云港中院创新庭审量刑程序审结涉港案件
发布时间:2011-03-28 14:13:4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盛茂 齐扬)   3月2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创新庭审量刑程序,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梁树成(香港籍)、潘云明等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罪、骗取贷款罪一案。受邀旁听的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该院庭审量刑规范化改革给予好评。

    审理查明,梁树成、潘云明等为非法获取利益,根据真实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信息,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再将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卖给企业用于质押贷款以牟利,共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28张,票面金额2.1027亿,非法获利近千万元。

    庭审中,合议庭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将量刑环节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分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合议庭在法庭调查阶段,先调查案件基本犯罪事实,后调查案件相关量刑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先就被告人定罪问题组织双方辩论,后就被告人量刑问题进行辩论。通过规范量刑程序,充分保障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实现量刑透明、公正。

    此外,为推动庭审规范化进程,宣传法院审判亮点,达到公开公正审判效果,中院专门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旁听该案庭审过程,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庭审结束后,旁听代表对庭审活动进行评议,高度评价中院量刑程序改革,对庭审程序的规范有序和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表示赞赏,并一致认为:人民法院庭审量刑规范化改革,审判法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以及其他当事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或意见,保障了被告人能够获得充分的量刑辩护权,保障了被害人参与量刑活动。在程序方面,明确提出将量刑活动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改变了以往法庭审理中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的现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