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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医院大门即母死婴伤 肇事司机赔偿68万
作者:陈庆荣   发布时间:2011-03-28 09:22:03


    本来高高兴兴地抱着新生婴儿出院回家报喜,可一出医院大门即被撞成了母死婴伤,真乃福祸难料啊!3月25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拘役二个月。

    2010年11月7日14时40分许,被告人章某驾驶小型客车,在经过永丰县妇幼保健院门前路段时,与手抱婴儿刚出医院大门的行人李某发生碰撞,被告人章某立即将李某母婴送进医院进行抢救,但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罪行。经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章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章某主动积极地与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协商,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68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谨慎驾驶,造成被害人李某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被告人章某案发后能主动积极的救治伤员并到公安机关坦白罪行,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又取得了受害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予以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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