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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牵线搭桥 离婚“夫妻”破镜重圆
发布时间:2011-04-01 14:00: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燕洪发)   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家庭和睦,关爱孩子健康成长。这是云南省永善法院在办理每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刘万洪诉陈善翠变更子女抚养权纠纷诉状后,全庭干警及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使一对离散半年多的“夫妻”又破镜重圆,重新还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2010年8月26日,刘万洪与陈善翠“夫妇”因关系不睦,双方在永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当时双方协议:十一岁的女儿刘潇由陈善翠抚养。可离婚后,陈善翠独自一人离开了“家”,未将刘浪潇带走,孩子仍由刘万洪抚养。时隔半年多,刘万洪得知陈善翠在永善县城打工,其不禁回想起过去夫妻二人共同操持家业、抚育女儿、一家三口幸福时的情景,再看看眼下独自一人拉扯着孩子支撑家庭的落寞,于是心里希望陈善翠能“回家”共同生活,共同抚养女儿成人的愿望越来越切,可毕竟离婚已经半年多,一时没有勇气,感到难以启齿。思来想去,刘万洪最终决定寄希望于法官,让法官帮自己牵线搭桥。于是,2011年3月24日,刘万洪向永善县人民法院提交了一则诉状,请求法院变更子女抚养权,同时其向法官表白了自己的心声:希望法官能为自己做个“牵线人”,帮助其“夫妻”破镜重圆,共同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永善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于3月25日,及时通知双方到庭调解,审判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从家庭、社会、法律、道德、伦理等多方面给陈善翠做工作,并用自己身边的案例教育双方,老法官的细心、爱心、关心和热心打动了陈善翠,当即表示与刘万洪复婚,共同再创家业,培育好小女儿。同时刘万洪的诚心让陈善翠热泪盈眶,其也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她谈到:“离婚半年多来,每当自己孤苦伶仃行走在大家小巷看到其他夫妇带着子女一起散步时,就想起了女儿,凄苦的泪水总是止不住掉下来。”

    看到一家人能和睦相处,看到一个破碎的家庭能破镜重圆,看到一个孩子能拥有完整幸福的家,老法官心里感到一丝丝欣慰。伴随着刘万洪一声声发自肺腑的感谢,老法官面带微笑,目送“夫妻”二人去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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