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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最公道法院
发布时间:2011-04-01 15:46: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3月31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下发《2011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该院在努力构建“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实践中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

    方案要求,活动的开展要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以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法院文化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促进公正、廉洁、为民司法,为推进桃源法治建设、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围绕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要求,在2011年重点抓好七项工作:要以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具有桃源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要以开展“建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推进工作;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全院党组织的建设;要以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思想建设;要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以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以推进审判管理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方案强调,要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解决党建工作和司法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悉,近年来该院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了司法作风,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司法能力,不仅“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氛围逐步形成,而且在司法为民的实践中获得了一系列荣誉。仅2010年,该院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市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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