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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借看管材料之机里应外合盗卖4捆钢筋
作者:朱贵林 发布时间:2011-04-02 10:53:55
上武高速施工人员帅某利用单位对其的信任,在看管该工地材料时利用职务之便,与公司以外人员郑春苗勾结,合谋将工地的四捆钢筋盗出变卖,得款两万余元。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监守自盗案,被告人帅某、郑某犯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帅某为永平上武高速S9标段中标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施工人员,2010年8中旬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帅林平在轮到自己看管S9标段工地钢筋之际心生邪念,与被告人郑春苗内外勾结,以补给郑春苗烟钱合谋将看管钢筋拉出一捆变卖,得赃款6,600元;2010年8月21日晚11时许,帅某利用同样的方法将看管钢筋拉出三捆变卖,得赃款19,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帅某身为上武高速S9标段中标单位中铁十三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施工人员,利用看管公司在该标段材料的职务便利,心生邪念,与公司以外人员郑某勾结,合谋将工地四捆钢筋盗出变卖,得赃款两万余元,数额较大,被告人帅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郑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共犯,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服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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