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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级法院联手调解三年信访积案
发布时间:2011-04-06 10:25: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施文星 朱建锋)
日前,躺在医院病床上的上访人姚昌珍接过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法官送来的100万元的存折。这起省人大代表高度关注、前后长达三年之久的信访案件,经省市县三级法院联手调解,在博爱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配合下,终于得以圆满结案。
“感谢三级法院的好法官们帮我实现了多年的心愿,我再也不上访了”。3月28日,当躺在医院病床上的上访人姚昌珍接过博爱县法院法官送来的100万元的存折后,激动地说道。 2008年,姚昌珍因与丈夫庞照玉、儿子庞海强分家析产纠纷向博爱县法院提起诉送。该案涉及其家庭经营的私有企业财产分割。2009年3月1日,博爱县法院对做出一审判决,姚昌珍不服提起上诉。焦作中院审理后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博爱县法院重审。2010年7月29日,博爱县法院做出重审判决,姚昌珍仍不服,再次提起上诉。同年10月,焦作中院再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案件审理中,双目失明的姚昌珍先后到北京、省、市等有关部门上访。虽然法院多次调解,但因双方积怨较深,始终未能成功。此案引起了省人大代表金美珍的高度关注,她曾和省院案件评查工作检查组一同到博爱县了解情况,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化解纠纷,圆满处理。为真正解决纠纷,让省人大代表放心,省市县三级法院高度重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派审判管理办公室副处级审判员王可宝、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派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施文星、博爱县人民法院指派主管民事的副院长李纯裕共同协调处理此案。三级法院的三位法官先后三次到博爱县人民医院看望正在住院治疗的姚昌珍,详细了解其纠纷原因和相关情况,并通过金美珍代表给其做思想工作,争取其配合法院进行调解。博爱县政协、政法委等主要领导也积极协助做庞照玉、庞海强的思想工作。王可宝、施文星、李纯裕三位法官结合案情,从亲情、法理、人情等多个方面进行劝解说和,积极为双方之间的亲情沟通牵线搭桥,并邀请姚昌珍的其他亲属共同参与化解双方之间的恩怨。 在当地各方的大力支持下,经三级法院法官的多次协调,3月15日晚22时,姚昌珍与庞照玉、庞海强终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庞照玉、庞海强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16时前以银行活期存折、转帐或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姚昌珍人民币100万元了结纠纷;姚昌珍收到上述100万元款项后,自愿放弃对庞照玉、庞海强关于博爱县力车厂和焦作市赛尔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的财产权主张,今后也不得就此主张提起任何诉讼;如庞照玉、庞海强未按约定期限向姚昌珍支付100万元,姚昌珍可持法院调解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庞照玉、庞海强300万元。 3月25日,该协议款项全部转到法院账户。姚昌珍因病情较重已转到焦作市区一家医院,且没有身份证,不能直接领取。博爱县法院主审此案的金城人民法庭副庭长李云霞专程到医院为其办理领款的相关委托手续,并积极协调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开户银行,帮助其亲属代为办理身份证明和开立账户。在协议款项转到姚昌珍的银行账户后,李云霞法官又和其他同志一同到医院,亲自把存折交到老人的手上。 至此,这起省人大代表关注的长达三年之久的信访案件,经三级法院联手调解,在博爱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全力配合下,终于得以圆满结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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