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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听证
作者:文/吴小鹏 图/冯涛   发布时间:2011-04-07 16:17:37


听证会现场
人大代表旁听听证
    4月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处就受到社会各界及全国人大代表广泛关注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西安市雁塔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开发区分社执行异议申诉一案举行听证会,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俞学文、陈飞、杨成涛,省人大代表赵建平、白世峰,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孔庆伟副主任及有关单位领导和社区群众代表旁听听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与陕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西安市雁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发区分社依据雁塔区法院以物抵债裁定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西安中院查封的93.009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归其所有。西安中院经审查,裁定雁塔信用社异议成立,对查封土地及房产予以解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不服,向省法院申请复议,省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东方资产公司的复议请求。该办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监督函,要求省法院重新审查。执行局接函后,将该案交由综合处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该案审查期间,受到社会各界及有关全国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浙江团俞学文等12名全国人大代表就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为了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确保本案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合议庭认真拟定听证方案,向浙江团俞学文等12名代表逐一发出邀请函,并邀请陕西团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公民代表旁听听证。全国人大代表俞学文、陈飞、杨成涛,我省人大代表赵建平、白世峰,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孔庆伟副主任及有关单位领导和社区群众代表应邀旁听了案件听证。方青、张剑星、姚献平、程惠芳等四位浙江团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书函,对省法院对全国人大代表意见的尊重和对该案的重视表示感谢和赞赏。

    听证会后,合议庭与旁听听证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俞学文代表表示,从听证过程来看,陕西高院是十分公正的。赵建平、白世峰两位代表也对两级法院在案件处理中认真查清事实、公正适用法律表示赞赏。另外,与会代表还就案件处理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意见。该案审判长、综合处处长李小平表示合议庭将认真研究与会代表的意见,依法公正及时处理本案。



来源: 陕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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