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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两手一借鉴”抗震救灾保审判
发布时间:2012-09-12 15:17:41


     本网讯(通讯员 赵立华)   彝良发生的5.7级地震,不但给灾区人民群众带来深重的灾难,也给云南省彝良县法院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如何在地震期间抓好法院审判业务工作。这是考验彝良县法院的现实问题。彝良县法院通过“两手一借鉴”,有效平衡了抗震救灾和审执日常工作之间的矛盾。

    一手抓抗争救灾。灾情就是第一命令。在灾难面前,应该特事特办先面对突发的地震灾害。彝良法院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积极组织力量投入抗震救灾工作。首先是自救,全院法官干警人员凭着平常的抗震防震知识,有效的脱离危险。保住了人身安全后,立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第一时间排除了地震之后引发较大次生灾害和隐患的一切潜在危险。并在检查灾情和排查的同时,积极核实灾情和毁损情况。其次,在有效自救和排除隐患后,积极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抗震救灾工作。深入重灾区对受灾群众进行安抚,帮助搜救伤亡人员,掩埋伤亡人员,疏导群众到安置点,核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等工作。在救灾过程中,马院长要求全院干警:大灾大难面前,要以人民利益为重,急人民群众之急,想人民群众之所想。要把受灾群众的困难当场自己的困难。地震的发生,虽然是天灾,但也是对我们法院干警工作能力和宗旨意识的一次检阅。发生地震发生当天是星期五中午,全院干警第一时间参加了抢险救灾。周末两天全院干警84名除3名留守院机关值班外,其余干警全部奔赴抗震救灾第一线,服从县委、政府统一调度,分组到各个居民安置点开展救灾工作。地震面前,没有一位干警退缩,义无反顾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奋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手抓立、审、执业务工作不放松。马院长强调:绝不能因为地震灾害发生而疏忽或弃审判业务等工作于不顾。在一手抓抗震救灾,待灾情缓和后,适当留守一部分人员加倍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留守人员除了开展正常工作,必须时刻做好应急抽调准备。留守办案人员,一定要认真对待开庭案件,定期开庭但当事人无法前来准时开庭的。绝不轻易根据法条视为自动撤诉处理或缺席审理。要先联系了解情况。如果联系不通的,做对方当事人的工作,待法院核实情况后延期开庭。如果案件要求必须在审限审结的,就灵活组成合议庭人员进行审理。一个原则就是:绝不因为案件本身而去死扣法条或用呆板的方法开展审判工作。另外,还特别强调,一定要严格保证审判安全,坚决杜绝地震而引发的审判安全事故。留守人员,在工作中要加倍努力,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准确制作文书,按时进行宣判。对可以延期开庭、调解的,电话联系当事人后,阐明原因,征求意见后再行决定是否延期。总之,在地震面前,努力从审判工作中中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将这抢来的分分秒秒投入到当前极为严峻的抗震救灾工作中去。

    借鉴有益经验协调好抗震救灾与审判业务之间的关系。地震不是第一次发生,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发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前边已经有汶川、玉树等受灾人民法院的结累的有益工作经验,他们昨天留给了我们的,正是彝良法院如今破除难题所需要的要把钥匙。

    灾难面前,特殊时期,情势所需,马院长鼓励全院干警: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多留一滴汗,多付出一份坚辛,苦点不怕、累点不怕,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多流点血,多流点汗!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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