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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三手两标兵” 南县法院阳光评选给力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4-12 09:41:2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盛敏 符光前)
为把“创先争优”及“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落到实处,促进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今年3月以来,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在全院开展“四优三手两标兵”评选活动,并确保评选阳光透明。
“四优三手两标兵”,即“优秀书记员”、“优秀宣传员”、“优秀陪审员”、“优秀裁判文书”,“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管理能手”和“司法质效标兵”、“纪律作风标兵”。该院不但将评选确立在公平竞争、公正评选的基础上,还将具体规定打印出来摆放在立案大厅导诉台上,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一旦有违纪行为举报被查证属实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活动举行近两个月,该院各类案件的结案率、当庭宣判率、调解率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且尚未接到任何举报。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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