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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移情别恋 痴男杀人自杀
作者:李金伟 何洪豪   发布时间:2011-04-12 11:22:44


    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因爱生恨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陈某原有恋爱关系,后因二人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周某外出打工期间,周听说陈某与他人交往,心怀不满。2010年10月12日夜,周某窜至西峡县二郎坪乡蒿坪村陈某家中,伺机杀害陈某,并在陈某家中等候。

    10月13日上午,周某见陈某一人在家,遂将陈某拉至卧室床上用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向其右肋部捅了一刀,后又以掐脖子、用被子捂住陈某身体并按压的手段企图杀死陈某,后因陈某呼救,被赶来的亲属救出。而周某将自己反锁在屋内并朝自己的腹部捅了两刀。经鉴定:陈某胸部锐器创伤致肋骨骨折属轻伤;周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杀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周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系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遂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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