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疑夫外遇要离婚 法官调解化芥蒂
发布时间:2011-04-14 16:34: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洋才)   日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与被告冰释前嫌,化解了多年的心结,和好如初。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夫妻双方感情很好,并且生育有一子,在当地曾令众人羡慕。丈夫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条件外出做生意,妻子则在家操持。当生意忙不过来时,丈夫常请当地的一位熟人小梅帮忙。但是其妻子听说后此事后,就开始怀疑丈夫与小梅关系暧昧,只要她的丈夫一回家,妻子就对其冷嘲热讽,导致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吵闹,长此以往,原告认为双方已无感情可言,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原被告是自由恋爱结婚,原、被告的婚生子现在都已经上初中并且成绩非常优秀,这样的家庭在农村是令人非常羡慕的。虽然经常吵闹,但是夫妻感情还在,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地步,夫妻之间的隔阂主要是缺乏交流和沟通,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基础。于是法官多次找被告和原告做思想工作,为了使双方能解除猜疑,法官还加大对该案的调解力度,采取拉家常的方法,迅速拉近了和当事人的心理距离,经过法官和当事人的真情沟通,使他们终于意识到执意离婚不仅不利于自己,也不利于儿女。最后在法官的劝解下,夫妻俩握手言和,原、被告对东安法院主审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所感动,特别是原告,不停的对法官说谢谢,她说:“要不是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使她消除心中的猜疑,冷静下来认真对待这份夫妻感情,可能这个家就散了,那给双方和孩子带来的伤害就太大了。”原、被告同时也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他们会互相谅解,抛弃前嫌,和好如初。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