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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妻子离家七年未归 感情破裂法院判离婚
发布时间:2011-04-18 08:58:0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永居)
两口子感情不好,妻子一气之下竟狠下心来,丢下丈夫和仅6岁的儿子,离家七年未归,丈夫只得起诉离婚。日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许原告张亮与被告饶丽丽离婚;婚生子张栋随张亮生活,子女抚养费用由原告张亮自行负担。
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在1995年自由恋爱相识,1996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名张栋,现年13岁。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感情一直不好,被告在2004年外出务工,在此期间从未回过家,原告曾在2010年7月起诉要求离婚,经调解原告撤回起诉。现原告再次诉讼来院,故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另查明,原被告双方之子张韵一直随原告生活,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用。 法院对原、被告的婚姻基储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认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原告要求抚养子女,并放弃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请求,亦予以支持。由于被告未到庭,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事实无法查明,本案中暂不予处理,被告张亮可另行主张。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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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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