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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夫妻起纠纷 法官调解好如初
发布时间:2011-04-21 16:16: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韦永辉 王祎卉)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法院大塘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成功调和一起年轻夫妻离婚纠纷案件。

    据介绍,原告刘亮与被告王美均系忻城县大塘镇村民。原、被告于2003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一同到福建省打工。近八年来,双方感情深厚,但多年未生育有小孩。2010年7月,刘亮回到柳州,王美仍在外省不回来。2011年2月24日刘亮以其与王美分居半年,双方性格差异大,没有共同语言和爱好为由提出离婚。承办法官接待双方当事人时,通过询问,了解到双方向来感情都很好,和家人关系也比较融洽,且仍深深爱着对方,发生这次纠纷只因没有小孩,加上双方半年没有在一起生活,见不到王美,刘亮情急之下才提出离婚的。

    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前劝解,二人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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