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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法院妥调物业纠纷 14名业主主动支付物业费
发布时间:2011-04-22 15:15: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震 陈龙)
4月18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经过多次耐心调解,终使一起物业纠纷的原被告双方达成谅解,原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又撤诉了一起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案件。这是近期临河法院受理的原告起诉要求22户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案件中的一件。
由于此批案件是一批涉及民生,具有群体性性质的案件,办案法官从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多次与原、被告协商。了解到众多业主并不是不交物业管理费用,只是对原告的服务不满意,想要通过拒交费用的方式来达到改善服务质量的目的的情况后,办案法官通过深入细致的辩法析理和说服教育工作,使业主认识到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对抗物业公司服务的做法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激化矛盾。原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也表示,将在以后的服务中多做改进,争取让业主们满意。随着双方的疙瘩逐步解开,问题也得到解决,原告已撤回了起诉,目前已有14名业主主动支付了物业费用。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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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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