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气生财是生意人一贯的主张,但江苏省金湖县黎城市场内的经营户陈某却因一点琐事被邻摊位的张某拳脚相加,伤愈后陈某向张某索要医疗费,张某还不理不睬,无奈下陈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近日,金湖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被告张某在黎城市场内从事蔬菜经营,他是经营户中有名的刺头,虽不至于欺行霸市,但在生意竞争中总是表现得很强悍,市场内不少商家都吃过他的亏。原告陈某系外地人,2010年底在市场内租赁一个小摊位卖鸭蛋,与张某毗邻而居。2011年1月底,黎城市场因为春节的临近生意十分火爆,陈某见买鸭蛋的人很多,便将一篮子鸭蛋放在两家摊位的交界处以便他人购买。眼看着几个人围着个篮子挑鸭蛋,张某认为陈某影响了他的生意,要求陈某将篮子移走,陈某不肯,张某立刻拳脚相加将陈某打得头破血流。后经鉴定,陈某左侧一根肋骨骨折,治疗共花去各项费用9000元,但张某分文未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因生意上的琐事将陈某打伤,应负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陈某花费的9000元医疗费用应当由张某全部承担。故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9000元整。这一黎城市场有名的“强悍哥”终于为自己强悍行为造成的后果掏包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