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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法院“放大”诉前调解功效缓解审判压力
发布时间:2011-04-27 16:06: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尊敬 张鹏银)
在当前基层法院普遍案多人少、司法资源有限、审判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通过提高诉前调解人员素质,加大考评激励力度、完善监督指导的方式,有效“放大”了诉前调解的功效。
除在院机关设立调解中心外,在所有人民法庭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使其在业务素质、法律适用、政策掌握上与办案法官保持一致。 专门制订人民调解员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对诸如调解数量、履行情况、社会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与激励机制挂钩,使诉前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完善诉前调解监督指导力度,明确禁止强制、违法调解。一旦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应立即立案进入诉讼程序,不能久调不结。当事人达成协议出具调解书前,法院严格审查,防止当事人利用诉前调解恶意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杜绝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案件的出现。 今年一季度,该院诉前调解各类案件400余件,占已结案件的比例超过30%,诉前调解真正成为该院缓解审判压力的“减压阀、引流渠”,将有限的审判资源进行了优化,不仅既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为案件质量的提高提供了可靠保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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