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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井下压伤致残 法官调解当庭赔
发布时间:2011-04-29 08:37:43


煤矿老板当场向李吉生的委托代理人交付了赔偿款22000元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陆志强 黄炳强)   “要不是你们的全力帮助,我不知道何时才能要得这笔赔偿款,太谢谢你们了”。4月28日上午,身患残疾的当事人李吉生拉着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黄炳强法官的手说。当天早上,黄法官经过不懈的调解,当庭为李吉生催得了赔偿款22000元。

    李吉生是广西田阳县坡洪镇人,自2009年6月28日开始,李吉生到田阳县景鸿煤矿打工,从事井下挖煤工作。2010年10月25日20时许,巷道顶板突然脱落,压中李吉生的腰部,致使李吉生受伤,后被工友送到医院治疗。住院期间,煤矿老板对李吉生的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偿费等费用拒绝支付。今年4月27日,李吉生向田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煤矿老板赔偿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32269.52元。

    田阳县人民法院通过“绿色通道”,从立案到调解,法官只用了2天时间,就胜利地调解结案,并为权利人实现了诉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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