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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利用圆桌优势增强未成年帮教效果
发布时间:2011-04-29 09:41:3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韵妃)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圆桌审判的优势增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效果。

    法官和未成年被告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共处一个桌面,采用委婉、平和的语气对失足少年进行教育引导,使其体会到圆桌审判与法庭审判的区别就是希望他们回归正途。参与“圆桌审判”的都是一些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又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法官,有的还邀请共青团、教育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被告人蒙某和覃某是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二人在某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罗某带至网吧外公路边殴打,抢劫被害人40元,并将所得赃款吃用花光,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二被告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港北法院特地邀请了辖区教育局和妇联的两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庭审”中,法官和陪审员着重从教育、感化和挽救的角度,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也对他们的父母进行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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