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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父亲用水泥块砸死亲生儿被判刑11年
发布时间:2011-04-29 14:02:12
大年初二,董毅因家庭矛盾,亲手杀死了自己六个月的儿子,8月19日下午,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董毅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查明:2008年12月23日,董毅(1991年10月19日出生)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同刘冉举办婚礼,其子于2009年8月27日出生。 2010年2月15日上午,董毅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刘冉发生口角,其父又因无人照看婴儿而对其斥责,让董毅将孩子抱走;10时许,董毅抱着六个月大的婴儿走到浚大公路大辛庄段涵洞附近时,董毅产生不想要孩子之念,遂将婴儿抱到涵洞内,持水泥块砸其头面部,致婴儿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董毅因家庭矛盾,持水泥块将其亲生儿子砸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案发有一定的前因,董毅实施犯罪行为,既有其家庭环境的因素,又有社会环境的因素,且认罪态度较好,能真诚悔罪,系初犯、偶犯,被害人之母刘冉及其他亲属均建议对董毅从轻处罚,故综合考虑,对其作出了如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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