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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近五载 一朝被擒获刑罚
作者:张慧勇 发布时间:2011-05-06 16:30:49
五年前,魏强因无证驾驶无牌三轮农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随后一直潜逃。在外逃亡近五载之后,也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近日,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对魏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魏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为这起长达近5年之久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划上了圆满句号。
2005年9月25日午后,魏强驾驶无牌三轮农用车,载其妻子一同到责任田地收玉米,由东向西行驶途中,欲向南拐弯时,遇崔然驾驶摩托车在其后同向行驶时相撞,崔然被甩到路边沟里,魏强驾车从现场逃逸。经交巡警部门认定,魏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由于线索有限,此案一直未破。至2010年4月27日,经公安部门缜密侦查,将魏强抓获,并进行了突审。在铁证面前,魏强如实交待了交通肇事和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魏强主动与被害人近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自行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近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交通肇事后逃逸。鉴于其归案后自愿认罪,积极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内容。(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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