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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出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意见
发布时间:2011-05-09 14:51:17


     光明网讯(通讯员 盛茂)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力服务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5月3日,连云港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华对该《意见》作出专门批示予以充分肯定。《意见》分为五项内容,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明确服务方向。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纳入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等方式,发挥司法支持和引导功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

    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明确服务举措。严厉打击相关犯罪行为,维护安定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审理涉及港口建设、各类投资、涉及知识产权、企业资产流转重组、金融等纠纷,提升服务质效。坚持强制执行与柔性执法并用的执行政策,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突出地域发展特色,明确服务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建设国际性航运、物流、商务、信息、金融、旅游等“六大中心”部署,通过司法积极推进组合大港建设。围绕地方发展愿景,通过司法有效引导资本向新兴产业转移。围绕地方自主创新发展,通过司法切实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延伸审判服务领域,明确服务方式。继续深入开展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完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定期联络、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增进服务实效。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优化服务基础。加强业务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完善诉调对接,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提供全面优质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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