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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怀六甲不忘贩毒 害人害己锒铛入狱
作者:胡淑燕    发布时间:2011-05-12 15:04:27


    5月11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毒案,该案被告人温花(化名)身怀六甲不仅不顾胎儿安危自己吸毒,还为了维持其吸毒的来源以贩养吸,多次贩卖毒品供他人吸食害人害己,最终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温花于2010年11月23日上午,在城南天伦宾馆准备卖海洛因时,被公安人员抓个现行。经审理查明,仅从11月初到被抓获的这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被告人温花就在新余市多个地区贩卖毒品达20次之多。但当时因检查出温花已怀孕,故对其采取取保候审。2011年2月即被告人温花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在本市中医院附近多次贩卖毒品,最终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温花无视国法,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供他人吸食,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仍然继续贩卖毒品多次,情节恶劣,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江西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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