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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物撞上出租车 的哥状告肇事者
发布时间:2011-05-17 09:53: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郭腾腾)
出租司机在路上被广告牌砸中车辆受损,北京北汽九龙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司机刘先生将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承包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824元。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受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案。
原告刘先生诉称,他驾驶的出租车在海淀区翠微路路行驶过程中,突然被所属于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广告牌砸中,致其车辆左侧顶部凹陷变形,左侧车门出现两道划痕。损害发生后原告当即报警,海淀区万寿路派出所民警出警。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醒:随着季节变化,北京频繁出现大风天气,地面及高空附属物极易被吹起后坠落导致损害发生。对此法官提醒商家,要对所属的广告设施加以管理,尽到注意义务,尤其遇有恶劣天气时更要妥善保管及看护好所属设施。 来源: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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