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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法院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强化“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1-05-17 10:16:19
光明网讯
为践行“阳光司法”,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在所有审判庭都装上了相关设备,对审理所有案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马上就要开始庭审,请双方当事人关闭手机,并在庭审过程中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庭审开始后,庭审的过程都将被录音录像。”开庭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法官李必建对当事人这样说道。 前不久,合川区法院通过建设数字化法庭,将所有的审判庭都装上了录音录像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工作。这是该院践行“阳光司法”的一大举措。从今年3月开始,该院对审理所有案件都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实现一案一光盘,并将光盘作为案件材料存入案件卷宗,庭审录音录像保存期限与案件卷宗保存期限相同。 该院在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的近两个月时间里,受到当事人的欢迎。不少当事人都说:“现在的庭审不仅有书记员的笔录还有录音录像,我们对法院审理的案子更放心了!”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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