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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突发疾病起诉赔偿法官调解达成圆满协议
发布时间:2011-05-18 10:59:3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书会 )
2011年5月11日,陕西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及时充分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张源(化名)是华县供电分公司下属的一名驻村电工。去年10月份,应华县供电分公司要求到县城里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张源突发了脑溢血而导致全身瘫痪,此后一直卧病在床,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张源及其家属认为张源的突发事故应属于工伤赔偿范围,华县供电分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于是张源家属多次与华县供电分公司磋商未果的情况下,将华县供电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审查此案后认为,此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更为适宜。经过调解中心所有人员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华县供电分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张源经济补偿款22752元,医疗补助款68256元,困难救济金7992元,共计99000元整。 为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及时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督促华县供电分公司当日履行了该协议,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一件不和谐的工伤赔偿纠纷在和谐的旋律中得到圆满解决。 通过此案的成功调解,我们也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而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寻找共同点,才能真正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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