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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驾车采购假烟 车辆没收双双领刑
发布时间:2011-05-18 15:42:5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志华 李锐)   得知假烟利润惊人,康某叔侄二人铤而走险,决定采购一批假烟“低进高出”转售赚差价谋取暴利,结果车辆被没收,叔侄二人双双获刑罚。2011年5月18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没收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

    康某叔侄二人系禹州市顺店镇大韩村人,在假烟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二人预谋后,决定采购一批假烟,转售谋取差价。2010年12月11日,和制假人员联系后,二人驾驶一辆面包车来到约定地点进行交易。得手后,当车辆行至禹州市顺店镇李槐庄村路段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面对公诉机关的起诉,康某二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所购买假烟25件,共计25万支,价值32750元。

    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康某二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二被告人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所驾驶的面包车系销售假烟的作案工具,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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